- 請注意 低收入戶自有供其居住房屋免徵房屋稅
該處呼籲民眾,如有符合低收入戶資格,且自住房屋有繳納房屋稅者,請記得取得區公所核發的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後,儘快向稅捐稽徵處申請免徵房屋稅,經核准免徵後,次年如經稅捐稽徵處查調社會局資料,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且房屋未變更使用者,則不需再申請,可繼續免徵;但如已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,或房屋已變更使用,將自不符免稅要件之次月起恢復課徵房屋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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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合法申請民宿登記,空客房數量在5間以下、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、且自行經營未雇用員工,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,就可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如果抵繳遺產稅非全體同意,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,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2/3之同意提出申請,不受民法第828條第3項限制